本报讯(石市宣)为配合做好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工作,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对全区在售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检查。 连日来,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一是检查相关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和在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货验收制度落实情况,要求商户加强证照和进销货票据管理,确保在售电动自行车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手续合规;二是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执行情况进行逐户检查,对不合格商品现场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三是现场开展行政指导,督促各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切实营造规范有序的电动自行车经营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此之前,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各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发放了纸质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新标准的建议方法》等政策文件,加强宣传指导。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就“两条例一决定”以及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北京市地方相关政策向商户进行了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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