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春雷行动2026”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教育培训、商标侵权、食品生产、合同格式条款等多个领域,其中成都嗨学乔戈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25万元。
通报显示,成都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成华支队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成都嗨学乔戈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销售培训课程中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无法提供、证明其师资背景、命中率及通过率的情况下,在向消费者销售培训课程时,宣传所谓“前命题组组长”“师资参与过命题阅卷”“历年命中率高达80%以上”“课程历年通过率不低于79%有保障”“36小时搞定一科”等内容。同时,其向消费者承诺的“不过退费”,并非考试未通过即退费,而是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满足《服务协议》中载明的特定考试成绩、课程模块完成率、观看时长及严格的申请时限等诸多条件,方可按比例退费,与其所做的概括性承诺存在显著差异。
当事人对其服务的师资力量、培训效果及售后服务等作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2026年1月9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案的查处,既是对部分为追求销量而进行虚假宣传的培训机构给予的严厉警示,同时也有助于净化培训机构营销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除上述典型案例外,本次公布的案例还包括:成都锦城学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服务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案;太康县彤依百货店销售侵犯“雷迪波尔”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成都永聚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消费者订立合同,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案;四川晨鑫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四川坤阳堂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锦江区熊财猫文创集合店(个体工商户)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活动案;成都君森食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肥牛卷的食品案;四川三电特变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电缆案;新津区沪上阿姨饮品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